主管簡介
姓 名: 高以文
職務說明
雲林縣立體育場
376492300E
一、職務編號
A0000一0
二、職 稱
場 長
三、所在單位
體育場
四、官等職等
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
五、職 系
一般行政職系3101
六、工作項目
綜理體育場各項行政業務 40%
體育場各項工作之計劃與執行 30%
本場所屬員工之督導與考核 20%
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10%
七、工作權責
本職務職責係在法規規定及承縣長之命受教育局督導,運用極為專精學識,獨立判斷領導場內同仁主管總務、體育活動、推廣研究等業務,並從事有關業務計劃研究發展工作。
本職務基於職掌所為之建議或所作之決定,對機關業務發展及縣民福祉有拘束力或影響力。
八、所需知能
本職應需具體育場文書處理、財產、物料管理等綜合性行政管理知能並略具運動方法、保健常識、全民體育、企業管理、體育教育、等專業知識。
須精通各項人事、主計、財務等法規及會議規範,並對現行體育、教育行政法規有深入了解。
具有分析、研判、督導、協調及領導能力。
備 註